杜琴言

诚粉,目前嗑史汪

【谭赵】门不当,户不对(5)

(赵启平单箭头季白预警,但是这不算正经cp)

(5)

赵启平花了一个小时做头发,结果还是不满意。他对礼服也不满意,大概是颜色有些轻佻,他希望庄重一点,尤其是在季白面前。

但是季白今天倒穿的很亮眼,工作的原因,季白几乎没有穿过西装,今天他穿了极为妥帖的礼服,还特意戴了领结,和洪少秋的是一对。

洪少秋赵启平也认识,但没怎么说过话,今天敬酒的时候季白给他们重新介绍,说赵启平是他兄弟。

洪少秋和季白算半个同行,他是国安的,联合办案遇到季白,一来二去生出感情。

赵启平一直腹诽洪少秋不会打扮,平时那衣服款式那老头版配色,硬生生把一张俊脸衬得老气横秋土得掉渣。

不过今天他很出彩,肯定是季白给挑的礼服,整个人顿时容光焕发眼见年轻了十岁——当然他原本也只是三十出头的年纪。

敬完酒季白嘱咐赵启平多玩一会儿,但是赵启平一刻也不想多留。

虽然季白只是个刑警队长,季家却是父一辈子一辈的生意做起来的,在上海虽然称不上第一流的家世,但要说是大富之家也不为过。

季白也因为这个原因一早独立出来,家里的生意一概不碰,一心埋头做刑警。赵启平跟他同学这么多年,几乎没有正式来过他父母家,上次还是小时候跟着父母来做客,后来父母工作忙,他自己先是学习后是工作,也就不再上门。

所以今天,他对满堂宾客几乎都不认识,自然恨不得立刻溜掉。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谭宗明。

他看到谭宗明的第一反应就想躲起来,他下意识地以为谭宗明是特意找来的,但很快他就明白多虑了,很明显,谭宗明是季老爷子的贵客。

不管怎样,他已经没有继续呆下去的必要,他起身便往外走。也不知道人怎么这么多,他总被端托盘的服务生,穿礼服的男男女女挡住,还没走出多远,手臂就被人拉住,谭宗明带着笑说:“跑什么,我还能吃了你?”

赵启平回身时顺势一甩手,谭宗明也不勉强,随即便松了手。赵启平冷笑:“谁说我跑了,我有什么必要跑?”

谭宗明心平气和地笑道:“是,你当然没必要跑,我是说,你何必走的这样早,既然见着了,和我打个招呼也好。”

赵启平淡淡道:“又不熟,打什么招呼?何况谭总在这里也不缺打招呼的人。”

谭宗明说:“我只是和季老先生有些交情,他家公子的婚宴总是要来的,倒是你,是认识季家还是洪家?”

赵启平说:“季白跟我做了十年同窗。”谭宗明惊讶道:“这交情可不浅。”停一停,他精明地瞥赵启平一眼说:“好友大喜的日子,怎么你倒满脸的不高兴?”

赵启平恼他戳破心事,于是冷笑道:“我原本高兴得很,只是看到你才坏了心情。”

谭宗明也不尴尬,反而大笑起来,摇摇头说:“一早你没看见我的时候就是这样,我看跟我没什么关系。”

赵启平才知道早就被他发现,心里一跳,故作强硬道:“看见又怎么样?怎么,失恋了还不许人不高兴?”

谭宗明的笑容僵了一僵,随即又笑得平和,只是笑意淡了许多。“你指的是……季白?”他问。

赵启平不答,回过头去看季白,季白远远地跟洪少秋站在一起,洪少秋的领结歪了,他细心地给洪少秋整理。赵启平抿起嘴角,微微低下头。

谭宗明想了想说:“不然,我们出去找个地方喝酒?”

赵启平抬头怀疑地瞟谭宗明一眼,谭宗明连忙辩解道:“纯粹只是聊聊,你不愿意就算了。”

赵启平没接话,却说:“门口就有家酒吧,环境不错,谭总不嫌弃的话就屈尊大驾去玩玩?”

这种大众化的娱乐场所,赵启平比谭宗明熟悉。他熟门熟路地带谭宗明进了酒吧,找位置坐了,又点了酒。

“今天我请客啊别跟我客气。”赵启平掏出钱包说,他把钱塞给服务生,然后对谭宗明说,“记住啊,你就算我请来陪聊的。”

谭宗明宽容地笑笑,赵启平对他的身份非常敏感,他也就随他去。

赵启平喝了一口酒,开始说话。

酒吧放着低缓的音乐,歌手坐在话筒边静静地唱歌,照例又是伤心的情歌,配赵启平的故事倒是正好。

“季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我感情的启蒙。”他说,“男孩子,学生,你知道吧,一天到晚穿着又肥又大丑得不堪入目的校服,都显得灰头土脸又蠢又笨。”

他像想起了什么,立刻辩解说:“当然我不是。”谭宗明想笑,听到他下一句话,又把笑意收了回去。赵启平说:“季白也不是。”

他用手比划着:“季白小时候长得就很高,不像我,我是高中才开始长个子的。他是我们班体育委员,各项体育成绩都很好,个子又高,身姿又挺拔,在那一群男生里就是鹤立鸡群。”

他沉浸在回忆中,眼睛里蓄着谭宗明不熟悉的温柔的笑意。“而且,他成绩还特别好。”赵启平接着说,“人又特别正,班里大概有一半女生都暗恋他。”

他摸了摸鼻子说:“当然,另一半女生暗恋的是我。”

谭宗明喝下一大口酒,辛辣的味道让他皱起眉。

赵启平说:“如果不是他,我根本不会发现我喜欢男生。十六岁吧,我大概确定了我的性向,不过他呢,我不知道,他没有接受任何女生的追求,也没有跟除我之外的男生走得近过。至于我,我很清楚他对我一点意思都没有。”

赵启平摇晃着高脚杯,琥珀色的液体随着杯子晃动,卷出细腻的漩涡,赵启平垂着眼皮,浓密的睫毛在灯下镀上层金色的光晕。

谭宗明静静地看着他,赵启平歪着头凝视着半空的虚无,轻声说:“他对我很好,非常好,可是我知道他就拿我当兄弟,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喜欢上什么人,直到他遇到洪少秋。”

赵启平把酒一饮而尽,站起身说:“等我一下。”

他摇摇晃晃地走到歌手面前,低声说了什么,歌手站起来让开地方,他晃晃荡荡地坐在高脚凳上,调了调话筒的位置,跟乐队做了个手势,说了一句歌名,离得远,谭宗明没有听清。

早先的音乐停下,另一支曲子响起,是王菲的《匆匆那年》。

轻盈又忧伤的曲子,就像那些轻盈又忧伤的日子,赵启平握着话筒,半闭着眼轻声唱着,歌词因为不够熟悉而略有些含混,但也因此带了一点随性的洒脱。

他的嗓子很好,可是动人之处并不在这儿,动人的是他娓娓道来的伤感,是他低垂的睫毛和金色的发梢,是他的唇角和指尖,是他整个人流露出的韵致和味道。

谭宗明觉得自己动心了。

对他来讲,动心是一件极为奢侈又极为危险的事情。动了心,就意味着贪恋和牵挂,而商场如战场,他本不该有什么牵挂。

但是,如果从没动过心,也实在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他远远地凝视着赵启平,赵启平好看,所以他对他有兴趣,他接近他,撩拨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什么,甚至他们上了床都说不上什么动心。

可是就在这一刻,赵启平用慵懒而忧伤的调子哀悼他还未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情的时候,谭宗明动心了。

“有点糟糕了。”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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